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二十一批信访举报件共计24件(其中来电8件,来信16件)。截至9月25日,已办结21件,阶段性办结3件,未办结0件,现予以公开。
烟台市莱阳市团旺镇桑里村智杰维修部,修理厂将修理垃圾和油污水倒在地面上,污水直接流淌到周边的河道中。
9月16日,莱阳市组织团旺镇政府、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莱阳市水务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团旺镇桑里村实为方里村,智杰维修部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名称为莱阳市团旺镇治杰维修部,注册号,经营者为该村村民孙某杰,主要是做电动车、三轮车维修。现场查看,未发现油污水倾倒地面直接流淌到河道问题,但存在废铁、废纸箱、尼龙袋等乱堆乱放问题。
莱阳市人民政府责成团旺镇政府,督促该工商户两日内完成该处的垃圾清理和环境卫生整治,目前已完成整改;并逐步加强对该工商户的管理,举一反三做好河道监管工作,严防出现污染问题。
烟台市龙口市新港路39号中粮油脂(龙口)有限公司,生产的全部过程中产生严重异味及噪音,影响居民生活多年。
9月16日,龙口市组织烟台市生态环境局龙口分局、龙港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中粮油脂(龙口)有限公司,位于烟台市龙口市经济开发区新港路39号,有1500吨及2500吨生产线各一条,基本的产品为大豆油和豆粕,企业环保手续齐全。企业北侧、南侧、西侧为道路及企业,东侧为新港路学校及电厂家属院。
2.信访反映的“生产的全部过程中产生严重异味”问题。该企业1500吨、2500吨2条生产线正在生产,污染治理设施正在运行。企业异味主要是浸出工序和膨化流程产生的豆腥味,两个工序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均正在运行,现场调阅企业前期自行检验测试报告,未发现超标排放的情况。企业膨化车间因物料进出时未及时关闭车间大门,存在异味外溢现象;2500吨生产线南侧空地处堆放袋装豆皮并苫盖,现场能闻到少量异味。2021年6月1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龙口分局曾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企业有组织、无组织排放情况做监督性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3.信访反映的“生产过程中产生噪音”问题。企业噪音源主要包括车间内部设备运行噪音、降温风机工作噪音、提升机工作噪音及车辆运输噪音。企业车间全部为双层钢化玻璃铝塑式窗户,车间大门为密闭式防火门;在大豆筒仓通风所用的8台降温风机外部建设隔音板房,对风机通风管道进行消音技改;对筒仓大豆进料提升机、仓顶刮板自动加油机、出仓刮板进行封闭安装;在企业临近居民区厂界处安装噪声吸收墙,有效减少噪音影响,但现场车辆装卸及运输过程中存在一定噪音。2021年8月29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龙口分局曾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企业厂界噪音做监督性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噪声值符合工业公司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1.烟台市生态环境局龙口分局、龙港街道办事处要求企业严格密闭易产生异味的生产车间,不得露天堆放袋装豆皮。同时,调整装卸及运输时间,不得夜间作业,降低运行噪声,减少噪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烟台市生态环境局龙口分局、龙港街道办事处将企业列入重点监管名单,加大巡查力度,督导企业进一步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处理。
蓬莱区北沟镇化工园区十几个化工厂排放异味气体,影响龙口市滨海旅游度假区福海社区居民生活,投诉多次没有解决。
9月16日,蓬莱区政府组织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蓬莱分局、北沟镇政府等相关部门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蓬莱化工产业园共有企业12家,各企业对生产的全部过程中的废气分别采取冷凝回收、湿法碱喷淋、活性炭吸附、有机分子筛吸附,蓄热焚烧等措施进行处理。园区共建设了三处VOCs自动监测站(下风向两处,园区内一处);一处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园区内设置了15个点源特征污染物监控监测微站;另有64个企业内部罐区和仓库位置安装的可燃气体探测器和有毒气体报警器,有效地覆盖了整个化工产业园及周边区域各类废气的自动监测。调阅监测数据,未发现有废气污染物超标的情况。
2.对园区内各企业进行了实地核查,未闻见臭味及其他刺激性气味。各企业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其中重点排污企业已完成废气治理设施改造升级。查阅2021年8月份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性检测数据和第三方检测数据显示,产业园内各企业的有组织和无组织废气均能够达标排放。
3.2020年以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蓬莱分局共接到3人5次对“北沟镇化工园区异味,影响龙口市滨海旅游度假区福海社区居民生活”的投诉,每次蓬莱分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现场调查后,将办理情况告知投诉人。
1.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化工产业园内企业现场检查,确保各企业环保设施正常运转,避免臭味和刺激性气味问题的发生。
2.督促化工产业园内企业对废气进行深度治理,进一步减少异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牟平区宁海街道办事处某村村委会主任刘某亭,在2016年破坏耕地,盗挖沙土,使海水倒灌100多亩土地,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村民多次举报,至今未得到解决。
9月16日,牟平区组织宁海街道办事处、自然资源局、砂石办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的“牟平区宁海街道办事处某村村委会主任刘某亭,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问题,部分属实。2014年底,牟平区在东部新区建设过程中,实施三八河吹填工程,导致东系山村139.25亩土地被海水浸淹。根据东部新区指挥部办公室《东部新区部分重点工程征迁问题专题会议纪要》(2015年4月14日〔第10号〕),东部新区支付该地块地上附着物补偿款4122102元,付给一年的土地租赁费222800元。一年租赁期满后,该土地交由东系山村委管理。2016年11月8日,东系山村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决定采取疏通、拓宽沟渠,挖取泥土垫高土地的方式对上述海水倒灌土地进行整治。在土地整治过程中,原烟台市国土资源局牟平分局接到东系山村村民举报,称该村村东有人毁坏耕地非法采砂。执法人员及时到现场调查,发现东系山村在土地整治过程中确实造成部分土地的种植条件被破坏,原烟台市国土资源局牟平分局于2017年5月19日向东系山村委下达《责令期限改正通知书》,责令该村村委对被破坏的土地进行治理,恢复种植条件。东系山村村委于2017年8月将该地块整治完毕,恢复耕种。因刘某亭时任该村村委会主任,对此负有领导责任,同时为预备党员,宁海街道党工委于2018年11月对其做出延长预备期的处理决定。
2.信访反映的“村民多次举报,至今未得到解决”问题,部分属实。2019年,东系山村有部分村民向宁海街道办事处反映东系山村村委会主任刘某亭毁坏耕地非法采砂,宁海街道办事处及时将原烟台市国土资源局牟平分局调查结果答复投诉人。答复后,未再有人提出异议。2021年4月,该村启动“两委”换届选举程序后,部分东系山村民再次反映该问题。经区自然资源局调查,无证据证明刘某亭存在盗挖砂土行为;区农业农村局对上述地块出具了情况说明,土壤耕层深度基本符合种植要求。
区自然资源局、宁海街道将加大日常检查巡查力度,发现破坏耕地、私自盗挖砂土行为将依法进行查处。同时,宁海街道将继续做好该村的维稳工作,化解双方矛盾。
烟台市长岛县砣矶镇井口村,村主任梁某深,将村东的树木砍伐,砍伐后在此处晒海带,造成土地被海盐碱化。村主任梁某深的哥哥在村东山上砍伐树木,破坏树木。
9月17日,长岛综合试验区组织市生态环境局长岛分局、区自然资源局、山东长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市公安局长岛分局、砣矶镇人民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的“砣矶镇井口村,村主任梁某深,将村东的树木砍伐,砍伐后在此处晒海带,造成土地被海盐碱化”问题。调查组现场查看砣矶镇井口村内的东山、西山、霸王山等地。各山林地、灌木丛地保护良好,没有发现人为砍伐树木和晾晒海带的痕迹。同时走访井口村部分党员、群众代表核实了解,井口村没有大规模的海带养殖业户,在海带收割季,仅有少量的海带晾晒于岸滩上。海带的晾晒需要宽阔的硬化场地,井口村东山山坡上杂草丛生树木林立,举报地点明显不具备晾晒条件。反映不属实。
2.信访反映的 “村主任梁某深的哥哥在村东山上砍伐树木,破坏树木”问题。调查组徒步勘验砣矶镇井口村东山、西山、霸王山等周边所有山林。各山入口处均有防火值守人员进行看管,各山林地、灌木丛地保护良好,未发现人为砍伐树木的痕迹;走访询问过程中村委、群众代表均表示村内无私人砍伐树木情况。反映不属实。
龙口市滨海旅游度假区福海社区的村民,反映龙口市东海旅游度假区观音阁前面有条河,铝厂每天都排放数万吨污水至大海。
9月16日,龙口市组织烟台市生态环境局龙口分局、徐福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的河实为明渠,明渠内的水为东海热电厂直流冷却系统的温排水,东海热电厂隶属于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环保手续齐全,温排水入海符合企业环评文件批复要求。
2.信访反映的“铝厂每天都排放数万吨污水至大海”问题。该企业提取海水用于冷却7台机组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余热,冷却系统的温排水经明渠进入弧形景观月牙湾,分流后从月牙湾东西两端入海。明渠内温排水在月牙湾分流转向过程中因冲击力产生泡沫,通过月牙湾两侧建设的泡沫拦截过滤装置进行收集处理。该企业严格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火力发电及锅炉)》制定自行监测方案,每4小时检测水质中的特征污染物余氯。现场调阅该企业检测记录,符合《海水冷却水排放要求》(GB/T39361-2020)。9月16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龙口分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东海热电厂海水直流冷却系统温排水进行取样检测,检测结果为PH值、总余氯、悬浮物,符合《海水冷却水排放要求》(GB/T39361-2020)。
1.烟台市生态环境局龙口分局、徐福街道办事处要求该企业在冷却系统温排水进入月牙湾处、入海口处设立公示牌,明确海水直流冷却系统温排水的用途、产生的过程及对海域的影响,接受公众监督,避免群众误解。目前,明渠沿岸已设置了8个公示牌。
2.烟台市生态环境局龙口分局、徐福街道办事处督促该企业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大对该企业的巡查频次,增加对海水直流冷却系统温排水水质的检测频次,确保排放水质达标。
回里镇旺远于村西山水库,有人把外地的冶金粉末运来后加工,造成西山水库淤积,为了应付检查将粉末挖出后拉到一公里外的垃圾场及就近河沟倾倒,污染水源和地下水。
9月16日,福山区政府组织区生态环境分局、回里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回里镇旺远于村西山水库,实为回里镇旺远于村村西的塘坝,占地约15亩。现场检查塘坝和附近河沟,未发现倾倒冶金粉末的情况。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和走访村民得知,2006年该村村民赵某在该塘坝西侧约320米处建设一处临时机械选矿厂,矿种为铁矿,2010年确实发生雨水将矿粉冲至塘坝的情况,村委发现后上报回里镇政府,回里镇政府将该临时选矿厂关闭,并责令当事人对冲入塘坝的矿粉进行了清理。2014年为增大塘坝容量,保障村民灌溉用水,回里镇政府组织实施了清淤、坝体加固,将淤泥运送至塘坝北侧约1公里处的废弃河沟中用于造田,项目完工后,通过日常巡查监管,再未发现此类问题。
蓬莱市临阁橡塑制品有限公司从2017年9月至今,一直使用安丘市富海冷却塔厂的不合格设备处置废气,偷排漏排废气。
9月16日,蓬莱区政府组织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蓬莱分局、刘家沟镇政府等有关部门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蓬莱市临阁橡塑制品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开始使用安丘市富海冷却塔厂安装的废气处理设备处理生产废气。由于安丘市富海冷却塔厂安装的风机未达到设计风量20000m³/h(实际风量17463m³/h),蓬莱市临阁橡塑制品有限公司为了保证气体达标排放,减少无组织排放,采取将产生废气的点位单独隔离,降低废气的排放速度,延长排放时间等方式应对。2017年9月以来,该企业自行监测和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蓬莱分局监督性监测均无超标情况。
2.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污染治理设施均正常运行,未发现偷排漏排情况。2021年9月16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蓬莱分局委托第三方对其废气进行检测,结果满足DB37/2801.6-2018《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标准要求。
3.2017年9月以来,蓬莱市临阁橡塑制品有限公司与安丘市富海冷却塔厂因风机风量问题多次协商解决未果。2019年7月、2020年6月经蓬莱市人民法院、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因风量未达到设计要求,解除原《废气处理购销合同》,退回设备,赔偿损失。
蓬莱市临阁橡塑制品有限公司已对废气处理设备进行提升改造,新上废气蓄热式催化燃烧处理设备,并已联网运行。
烟台市莱阳市古柳街道中古城村,村北侧有一生产软骨素的厂房(没有名称,老板是村支部书记宋某龄,建筑面积有几百平),生产时有异味,排放的污水中有臭味,臭味会顺着下水道传到居民家中。公司内有200多吨的酒精,该厂房目前已经暂停生产。
9月16日,莱阳市组织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古柳街道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莱阳市中古城村北侧一家软骨素企业为莱阳市古城生物化学制品厂,公司法人为隋某红,与信访反映的宋某龄是夫妻关系,宋某龄曾担任过村支部书记,2005年至今再未担任村支部书记。该公司建筑面积约1200平方米,主要加工硫酸软骨素,企业环保手续齐全,该公司因疫情与市场原因自2020年8月16日停产至今。
1.信访反映的“生产时有异味,排放的污水中有臭味,臭味会顺着下水道传到居民家中”问题。该企业于2017年对污染防治设施进行全面升级改造,并经过第三方评估。软骨素企业在生产的全部过程中的蒸煮环节和污水处理曝气环节产生一定异味,为此,企业对车间和污水处理池进行了密闭,对车间蒸煮废气、污水处理池废气进行收集经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该企业配套建设了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水经处理后通过城市污水管网排入莱阳市第一污水处理厂进行再处理。根据该企业2020年4月20日生产期间的第三方监测报告显示,废气、废水均达标排放。
2.信访反映的“企业内有200多吨的酒精”问题。酒精为生产加工时作为辅料使用,该公司厂区内目前存放约有1吨酒精。企业已经于9月18日将罐内酒精清理完毕,并将酒精罐填沙注水停用。
莱阳市人民政府责成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古柳街道在企业复产后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烟台市莱州市文昌路街道办事处文苑世家小区以及周边小区,几乎每天22:00-次日凌晨6:00左右会在小区内,及居民家中闻到刺鼻性气味,不清楚气味来源。
9月16日,莱州市组织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文昌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对该小区及周边小区进行排查走访,未发现有涉气企业,部分居民反映偶尔有异味。9月16日—18日连续三天22时至次日6时,利用2台VOCs走航检测车和1台便携式恶臭分析仪对该区域进行了全面的走航检测,小区异味与附近的垃圾中转站有关,与工业源无关。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文昌路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烟台市牟平区王格庄镇八犊夼村,2009年开始村书记李某瑞的大舅子李某军在村北侧山上的集体耕地内建设了五间瓦房,认为破坏耕地建设违章建筑。
9月16日,牟平区组织王格庄镇政府、自然资源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李某军通过八犊夼村委从李某行手中转包板栗园70余亩,土地性质为园地。2009年4月,李某军在转包的园地内出资为母亲建住宅一栋,经测绘包括院内面积共240平方米,没有办理任何手续。2012年2月,李某军母亲去世后,李某军夫妻经常回此住宅居住,并在住宅内放置农药化肥、农机具等,用于管理承包的板栗园。综上,该问题部分属实。
9月16日,区自然资源局对李某军进行调查取证,下步将对其非法占地行为进行立案查处,限期拆除建筑物,恢复土地原状。
招远市张星镇石棚村,原村支书王某利,王某彬在村南围矿区开采倾倒尾渣,破坏数十亩山林;冬天该矿区向该村唯一水库排放大量盐水;王某利伙将村属黑占,泉水沟(地名)耕地上百亩,提供给龙口市采石厂倾倒垃圾;盗采村东头砂石料。
9月16日,招远市组织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招远分局、水务局、张星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张星镇石棚村支部书记王某利未参与过南围矿区的开采。南围矿区矿权人为张星镇石棚石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年底矿权到期后关闭。2014年前,该矿区开采石材产生大量渣土废料堆放在现场,经影像比对初步分析,压占林地面积约17300平方米,目前2014年前的相关责任人已无法联系。2014年至2018年年底,王某彬与龙口人王某福合伙承包南围矿区,采用大锯和绳锯的方式开采,产生的废料很少,基本不压占林地,王某福于2017年去世。2020年11月,针对该企业压占林地问题,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张星镇石棚石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非法改变林地用途进行了行政处罚,罚款10890元,企业已全部上缴。目前,招远市已将南围矿区治理工作纳入矿山修复计划。
2.冬季水中加盐是为了防止水结冰,影响生产。南围矿区在开采期内冬季开采过程中为了防冻使用的是锅炉热水,矿区内有锅炉提供热水,不存在加盐防冻问题,因此冬天不会出现向水库中排盐水情况。水库位于石棚村南围矿区北侧,紧邻南围矿区,现场无水流汇入水库,未发现“向该村唯一水库排放大量盐水”问题。9月16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招远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对水库进行取样检测,多个方面数据显示,检测指标浓度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限值。
3. 2013年至2019年龙口市北马镇殷家村“四十三万石场”租用张星镇石棚村集体土地堆放毛石。2019年“四十三万石场”的合伙人解散,将租用的土地交还张星镇石棚村。2019年张星镇石棚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研究决定对该位置进行清理,由王某彬通过叫行中标进行清理,现尚未清理完毕,该位置仍露天堆放毛石。经初步调查分析,现场压占的土地面积约58900平方米,其中耕地约5600平方米。目前,张星镇政府已督促石棚村村委加快清理,计划10月3日前完成清运及地块恢复工作。
4. 2020年3月,张星镇石棚村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决定由张星镇石棚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对村东坡修筑上山路。该路宽约5米,长约1000米,挖出的砂石用于道路修建,未进行砂石买卖。
2.督促石棚村安排机械设备对堆放毛石压占土地问题进行清理恢复,确保10月3日前完成。
烟台市福山区门楼镇东陌堂村东陌堂新区建设了20-30栋楼,产生的生活污水直接排放到夹河,村周边的4S店也是直接将污水排放到夹河内。
9月16日,福山区政府组织区生态环境分局、门楼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门楼镇东陌堂村2008年开始旧村改造,在村南建设东陌堂新区,陆续建设住宅楼37栋。为解决其生活污水排放问题,东陌堂村北配建一处污水处理站,东陌堂新区及其附近4S店的生活污水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夹河。前期因雨污分流不彻底,汛期雨量大时存在部分生活污水随雨水溢流问题,未溢流至夹河。2021年5月,门楼镇政府在东陌堂村北新建一处污水处理站,并开展配套管网改建,2021年7月完工并投入使用,已杜绝溢流隐患。
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夏甸镇西芝下村村北侧招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近期公司内排放尾矿的管道破裂,导致尾矿都流入附近村民的耕地内,村内从南往北的水渠内都是被排放的尾矿,尾矿流入村南侧的河流内,造成河流污染。
9月16日,招远市组织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招远分局、应急局、夏甸镇政府、招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该企业为招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夏甸金矿,位于夏甸镇西芝下村北约500米处,主要从事黄金采选,采选规模4000吨/年。在用尾矿库为道士沟尾矿库,属于山谷型四等库,用于贮存选矿过程中产生的尾矿(属Ⅰ类一般固废),选址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中Ⅰ类场选址的相关要求,环保审批验收手续齐全。9月14日凌晨2点左右,夏甸金矿选矿车间北门外桥架上的PE尾矿输送管路破裂,裂缝长度约25厘米,导致尾矿(属Ⅰ类一般固废)泄漏,流至选矿车间北门外道路、雨水渠、北门东北100米处面积约540平方米的果园、下游300米处面积约80平方米的玉米地及西芝下村农灌渠,西芝下村东河沟及村南河道内未发现泄漏的尾矿。凌晨5:12,企业发现PE尾矿输送管路破裂后,立即关闭生产设备,并于当天9:00将破裂的PE尾矿输送管路更换完毕。
招远市责成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招远分局、应急局、夏甸镇政府、招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以下措施:
2.委托有资质鉴定评估机构启动生态损害鉴定评估,根据鉴定评估结果开展后续工作。
3.组织人员对泄露尾矿进行清理,并对西芝下村受损农户进行经济赔偿。截至9月17日,泄露尾矿已全部清理完毕,赔偿农户经济损失共计33970元。举一反三,加强生产设备、治污设施的巡检,落实环境安全风险防控管控措施,杜绝类似事件发生。
烟台市开发区古现生活垃圾处理厂内北控十方环保公司自今年6月份开始每天雇佣鲁F65785罐车,利用早中晚执法人员不上岗的时间差,向石岚村东北方向荒山偷排污水,倾倒污水的地方,草很快就枯死,四周异味严重。
9月16日,市城市管理局组织市环卫中心对信访件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北控十方环保公司是一家餐厨垃圾处理企业,位于烟台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场区内,各项建设、环保审批验收手续齐全,餐厨垃圾处理后主要产生沼液有机肥和沼气。2019年7月,该公司产生的沼液经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批复作为有机肥推广利用,开发区部分种田大户与北控十方环保公司签订了沼液购买合同,用于农作物施肥。每季度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仔细的检测,确保达标利用。
2.鲁F65785罐车是北控十方环保公司雇用车辆,专门用于运输沼液有机肥,并非运输污水,一天运输5-6车,每车10吨。沼液运输车辆的过磅计量、运输、接收等记录及管理台账健全,运行规范。
4.石岚村现已拆迁,村址正在建设万华工业园区,该村址东北方向是维莱高铁施工工地,未发现倾倒污水地方及异味。
市城市管理局将督导市环卫中心加大对北控十方环保公司的运行巡检力度,严格按照有机肥的相关标准和要求进行生产、利用,明确沼液去向,定期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产生沼液进行检测,确保达标利用、规范运行。
莱阳市团旺镇中埠后村滕某花生加工厂,滕某作为村委主任带头污染村庄环境,尘土飞扬,每天两台机器工作,村民不敢开窗户,衣服不敢晒在院子里。每天早上5点30左右至晚上9点30左右噪音扰民。
9月16日,莱阳市组织团旺镇政府、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的“莱阳市团旺镇中埠后村滕某花生加工厂,污染环境,尘土飞扬”问题。该处两台摘花生的机器确为该村村委主任滕某所有。现场查看时,摘花生机器正在运行,为群众提供摘花生服务,不少村民正在排队等候。针对前期摘花生机器的出渣口处有少量扬尘溢出问题,已经进行了封堵处置,有效降低了扬尘产生。
2.信访反映的“每天早上5点30左右至晚上9点30左右噪音扰民”问题。现在正处于花生秋收季节,时间10天左右,周边村庄的群众都到此处摘花生,需求急切,有时机器运转到夜间9点30左右。
莱阳市人民政府责成团旺镇政府加强监管,并严格落实加工时间规定,晚上9点30至上午7点不得从事加工活动,以免影响群众休息。
9月16日,芝罘区政府组织东山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局、商务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的“芝罘区东山街道辛庄街齐鲁古玩市场早晨4点开始噪音扰民”问题。辛庄街齐鲁古玩文化市场实为齐鲁古玩文化街,属烟台市特色街区,业态定位是突出古玩、茶艺、艺术字画、休闲娱乐等,现有300余家独立经营业户进驻,主要从事古玩文化艺术品经营。该街固定于每周六、周日上午6:00开摊,吸引了众多文玩爱好者来此洽谈交易。由于周末人流量大,部分摆摊者为争占有利摊位存在出摊过早现象,占摊过程中车辆停靠及摆摊过程中物品搬运产生的噪声影响到周边居民的正常休息。
2.信访反映的“市场环境脏乱差”问题。现场勘察发现,部分摊位存在食品袋、饮料瓶等生活垃圾随意乱丢,部分沿街摊点交叉外延,个别车辆随意停放等现象,影响市容环境和周边道路交通,投诉反映属实。
(1)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安排专人对辛庄街沿线进行巡查,对于未按规定时间出摊业户及时劝阻,避免因过早出摊产生噪音扰民问题。
(2)加大周末摆摊期间辛庄街沿线的清扫保洁力度,增派保洁人员,在业户集中收摊后,对沿街环境卫生进行全面清扫,确保卫生整洁,市容秩序井然有序。
2.东山街道办事处要求沿街摊点规范经营,严禁占用机动车道经营;禁止店外经营,不得向外延伸占用公共道路摆放物品;禁止停放“僵尸车”等。
下步,东山街道办事处将加大对辛庄街齐鲁古玩文化街的日常巡查力度,确保经营业户依序经营,周围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反弹。
芝罘区东山街道辛庄街福莱花苑南门,大邱海鲜超市及海鲜运输车辆异味刺鼻,噪音扰民。
9月16日,芝罘区政府组织东山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的“大邱海鲜超市及海鲜运输车辆异味刺鼻”问题。大邱海鲜超市位于辛庄街84号(福莱花苑小区5号楼一楼沿街商铺),福莱花苑小区南门东侧。该商户于2021年6月15日注册成立,并取得营业执照,主要从事水产品、鲜肉批发,水果,蔬菜,食用农产品销售。由于业户从业时间较短,环境保护意识不强,现场检查发现,店外海鲜卸载撒漏海水冲刷不及时、海鲜搬运不及时露天摆放、存货泡沫箱清理不及时且室外堆存等问题,现场海腥味明显;店内未安装配套封闭设施,也会导致一定程度的海腥味逸散。
2.信访反映的“大邱海鲜超市及海鲜运输车辆噪音扰民”问题。6:00-8:00正值早高峰时段,根据市区交通管制要求,南大街、解放路、环山路等进入辛庄街的主干道在此时段禁止货车通行,为确保生鲜品质和客户时效要求,业户选择在6点前进货,卸货时停靠居民楼下,车辆行驶及货物卸运过程中会产生一定噪声,影响到周边居民正常休息。
(1)对包装等垃圾做到即产即清,泡沫箱确保一天至少四次清洗,周边区域及时冲刷,店内设置专门区域集中统一堆放,严格落实封闭经营管理,理顺日常清理清运工作流程,防止异味扩散。
(2)制定完善的管理措施,合理安排营业和上货时间,严禁在居民休息期间进货扰民,最大限度减少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2.东山街道办事处执法人员与业户现场签订《烟台芝罘区“门前五包”责任书》,督促其增强环保意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并定期督导检查和不定时抽查,一经发现此类问题反弹,将依法依规予以严厉处罚。
3.下一步,东山街道办事处将举一反三,不断加大辖区环境问题巡查力度,借助12345、e呼应等平台广泛收集群众诉求,及时发现、及时响应、及时处置,切实消除各类环保问题隐患。
农大东路1043号有晟禾酒楼、巴湘情美食餐馆等众多小餐馆,多家餐馆排烟装置年久失修,烟气无组织排放到烟台农业学校校园中,异味严重。农大东路1043号菜鸟驿站后窗处,垃圾遍地,臭气熏天。
9月16日,烟台高新区管委责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并协调中国农业大学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晟禾酒楼(东城小爱餐厅)、巴湘情美食餐馆均已按要求安装了油烟净化设备,9月16日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两家餐饮单位排放的油烟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达标。
1.要求晟禾酒楼(东城小爱餐厅)、巴湘情美食餐馆对现有排烟管道进行升级改造,提高排放标准,目前已完成升级改造。
2.组织对菜鸟驿站后窗垃圾进行清理,目前该处垃圾已全部清理干净,周边无臭味、异味。在校内宿舍区安置快递临时收发点,封闭快递驿站后门;督促周边门头房商户清理楼后堆放的杂物、垃圾等,并督促其落实好门前屋后“五包”要求。
德尚世家小区39号、44号楼附近的垃圾中转站,两个垃圾箱处理能力有限,收集和倾倒过程散发异味,扬尘污染。前期已反映但未彻底解决。
9月16日,莱山区组织滨海路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区住建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该点位为德尚世家小区地埋式垃圾箱,位于39号楼与44号楼之间西侧20米处,与小区建设同步配建,于2009年交付使用,由烟台市中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莱山分公司负责日常管理,两个地埋式铁箱容量可满足小区垃圾处理要求。在外运过程中确存在部分垃圾洒漏未及时清理的现象,现场有轻微异味,未发现扬尘问题。
滨海路街道立即安排中大物业公司对现场进行了一次彻底冲刷消毒,同时加强日常维护:
1.对垃圾箱盖和周边墙体进行修缮,转运过程中对箱外洒漏垃圾及时清扫,及时关闭垃圾箱盖板。
2.严格按照工作流程操作,每半月对地埋式垃圾箱进行清刷消毒,每天对周围地面进行2次冲刷。
中国农业大学,校园内和园餐厅的东北角垃圾分类点,垃圾乱堆,污水横流。餐厅东侧小路和绿化带上遍地垃圾,臭气熏天,投诉人怀疑是化粪池破裂造成。
9月16日,市政府组织市教育局、高新区管委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垃圾分类点为校园内一处临时垃圾转运点,近日由于学生宿舍搬迁,宿舍内清理出的垃圾较多,垃圾外溢出垃圾桶。
4.对食堂周边下水管道进行排查,食堂周边无化粪池,亦无污水管道堵塞外溢及化粪池破裂的情况。
1.将临时垃圾转运站搬迁至远离宿舍和食堂的位置,并对原垃圾转运点进行清理,彻底清洗地面污水,消除异味。同时,加强对现临时转运点的管理,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
2.对食堂东侧道路及绿化带内的环境卫生进行彻底清理,清除垃圾、废弃物及建筑材料;
3.督促周边门头房商户清理楼后堆放的杂物、垃圾等,并督促其落实好门前屋后“五包”要求;
9月16日,招远市组织阜山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招远市责成阜山镇政府组织人员对现场垃圾进行清理,组织机械对该区域进行平整、压实。截至9月17日,已全部整改完毕。
2019年至2020年,沟头店村村主任郝某江回收大量的生活垃圾倒在石头窝内,并在表面覆盖建筑垃圾,投诉人称垃圾的倾倒位置地势高,将对村庄地下水造成污染。
9月16日,莱山区组织解甲庄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该点位为梁家夼-李家沟头区域废弃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该项目严格按照山体修复工程设计的基本要求进行修复施工,未发现生活垃圾倾倒和表面覆盖建筑垃圾现象。该点位位于桂山山坡,距离沟头店村最近距离约700米,不会对村庄地下水造成污染。
滨海中路2006号烟台农业学校院内有一人工湖,水质恶劣。投诉人认为纳入湖长制管理。
9月16日,烟台高新区管委协调中国农业大学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该人工湖位于中国农业大学内,建成于2013年,水的来源主要为雨水收集及人工补水,为封闭人工湖,不与校外连通。9月17日,委托第三方对湖中水质进行仔细的检测。经检测,该人工湖水质达到地表水Ⅴ类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