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职业职业技术判定站关于进一步标准消防设备操作员职业技术判定技术查核的公告
依据消防职业职业技术判定辅导中心《关于进一步标准消防设备操作员职业技术判定技术查核的公告》(2024年第9号),现就技术查核作业具体安排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4年11月19日零时起,本站新报名考生技术查核一概选用现场实践操作方法进行。
(二)11月18日24时前报名人员,经资历初审驳回的,须于12月10日前网上提交弥补材料做资历复审。逾期未提交和提交后复审未经过的,视为新报名考生。
(三)11月19日前报名并参与技术查核、成果不合格的考生,2025年3月31日前参与补考的按原查核方法来进行;4月1日后参与补考的一概按现场实践操作查核方法来进行。补考期限仍为1年。
(四)提示广阔考生及时作出调整,加强线下实操技术学习,实在提高实践操作能力,活跃备考。有问题可经过热线电话、或到判定站招待服务大厅咨询,非时效性可经过邮箱咨询。其他未尽事宜,以官方公告为准。